两会季丨张天任代表:制定《个人破产法》,让诚实而又不幸的人得到保护

发布时间:2021-3-6 17:51:00  阅读数:8442

 

债务人“跑路”怎么办?欠债人下落不明,联系不上怎么办?近年来,高发的经济案件,给经济运营和营商环境带来极大困扰。面对这些尖锐的社会现象,今年两会,全国人大代表、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提交了一件《关于制定<个人破产法>的议案》,呼吁制定个人破产立法,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。

张天任代表表示,个人破产立法的重点是厘清市场主体应承担风险的责任,让诚实守信的债务人获得个人破产制度的保护,对恶意逃债者加以预防和惩治,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增强对信用价值的认识,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。

在实际调研中,张天任代表发现,企业因运营不善,可以通过《企业破产法》实现破产重整,但受到连带责任的企业家,会背负这巨大的财务压力,无法再次进行创新创业。而我国在《企业破产法》立法期间,也曾探讨将个人投资人纳入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,但最终未被采纳,目前个人破产制度在国家层面的立法尚属空白。

近两年,随着创新创业蓬勃发展,个人破产制度再次引起广泛关注,深圳、浙江等地开展了立法和司法探索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制定《个人破产法》,有利于保护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完善我国的破产法律体系,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。目前,不断完善的法律社会信用制度,也为《个人破产法》实施提供了基础条件。

当前,制定《个人破产法》的条件已经具备,时机已经成熟,张天任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启动立法程序,吸收地方经验,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《个人破产法》,完善我国破产体系,让陷入严重财务困境的个人,可以通过个人破产程序,依法回归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