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日报: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: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诉源治理
法治周末记者 王京仔
责任编辑 仇飞
今年2月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》,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,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、前端化解、关口把控,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,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。
全国人大代表、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表示,诉源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,是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。
天能集团所在的浙江省,正是“枫桥经验”和诉源治理的发源地,自2018年初,浙江就开始全面探索推进诉源治理,2019年全省法院收案下降4.6%, 2020年收案数同比下降7.2%。
在张天任看来,尽管全国各地法院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,但从全局来看,全国中基层法院案件量增幅下降仍然存在不平衡的现象,诉源治理仍然面临不小的压力。
为了更好地推进诉源治理,张天任建议,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诉源治理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。
他建议,明确部分纠纷调解前置。将民事诉讼法第122条修改为“人民法院对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,在立案前,应当先行委派调解”,实现非诉调解前置主义入法;修订司法解释,在现有实践基础上确定非诉调解前置的适用范围;推出诉源治理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例,为纠纷化解的类型化提供参照。
他提出完善纠纷化解管辖规则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在社会治理层面的分案和层级流转机制,建议根据纠纷主体的常住地和纠纷类别细化横向分案规则,以解纷难度确定纵向层级;并数字化改革为牵引,以“扫码”等便捷方式实现当事人纠纷登记,并将分案机制植入系统,实现纠纷即登即收等。
此外,针对诉源治理“强基导向还需进一步加强”的问题,张天任认为需夯实基层力量。例如,加强经费保障,调解经费补贴与区域实际、纠纷难易挂钩,依法探索建立调解收费机制;推动专、兼职人民调解员的增设工作,对县级矛调中的专职调解员予以充实;建立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等。
来源:法制日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