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会季丨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:加快制定《自然保护地法》 为后代留下美好家园

发布时间:2020-5-24 10:06:00  阅读数:7867

 

“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。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,人们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。自然保护地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核心载体,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、保护生物多样性、保存自然遗产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说。

图片来源:CHINA DAILY

两会期间,张天任代表递交了一件《关于制定<自然保护地法>的议案》。张天任呼吁,制定相关法律法规,有助于系统构建自然保护地的立法体系,完善顶层设计;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的治理体系,厘清管理乱象;西方发达国家的自然保护地立法,为制定《自然保护地法》提供了启发借鉴;立法工作有成熟的理念支撑,扎实的理论基础,丰富的立法探索,为制定《自然保护地法》打下了坚实基础。

他还表示,“高阶位的专门立法、健全完善的立法体系,才能实现依法有效保护,筑牢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基石,让后代子孙充分享受珍贵的自然资产,在蓝天、碧水和净土下自在地生活。”

近年来,国家出台了《自然保护区条例》等多项相应的法律法规。张天任走访调研发现,虽然国家自然保护地的数量上来了,但由于立法体系不健全,顶层设计不完善、管理体制不顺畅、产权责任不清晰等时有发生,这与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。因此,启动《自然保护地法》的立法程序迫在眉睫。

制定《自然保护地法》是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,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启动相关立法工作。张天任从指导思想、法律定位、法律框架、立法重点方面建议:

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,按照山水林田湖是生命共同体的绿色价值观,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;侧重于规定国家对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政策目标、管理原则、发展机制、主管部门、自然保护地类型及划分等;要有清晰的管理和服务的基本规则、产权制度、管理职责、监管主体的权力和义务、基本制度、考核评价体系等法律框架;用系统思维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立法。

编辑丨沈天虹

校对丨钱韵涵

审核丨张玉霞

统筹丨王恒利